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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日星期六

印尼混合婚姻者的佳音


印尼国会和司法与人权部签准新的移民法案,这对印尼人与外国人的婚姻带来更大的保障,外国配偶获准长期居留和就业,与外国结婚的印尼女性拥有子女的监护权。《雅加达环球报》的社论赞扬印尼政府的决定,马来西亚政府在这方面应向印尼的开明做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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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法案是一个开明的步骤

这一个决定将对外国公民与印尼人结婚产生深远的影响,国会和司法与人权部已经签署了这期待已久的移民法案。

该法案成为法律,对外籍人与印尼人结婚的现行规定将有一些重大改变,包括自动授予永久居留。这是一个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家庭单位重要的一步。

国会和政府采取这种对异族通婚的开明看法值得祝贺。

根据现行规定,在异族通婚的外籍人士必须每年更新其临时居留证,这个过程既昂贵又费时。

这项法律连同另一项去年通过的法案允许与外国男子结婚的印尼女性,保留对子女的监护权,即使她们与丈夫离婚,这是一项突破性的。它不仅有利于维护以家庭为单位,但它也将扩大国家的人才库。

新法律还允许外籍配偶在印尼就业,这项裁决将大有帮助以确保这种婚姻的财务安全和可持续的发展。

这是一个积极的行动,它反映更大的开放和在政府方面的成熟。在当今的全球化的世界,有很多人在国外旅行和工作,因此,寻找一个外国丈夫或妻子的可能性更大。

司法和人权部长表示阿克巴(Patrialis Akbar)说,新条例非常人性化,他很高
兴该法案现在已经准备好给予通过。他补充说,印尼正试图以相同的方式对待印尼的外国人一如他们的国家对待对待印尼人一样。

我们欢迎这样的立场,因为它大大的增强了国家的国际地位。更重要的是,新的法律平等对待所有的印尼人民。这些选择与外国人结婚者将不会再受到法律制度的惩罚。

正如任何法规或法律将会有被滥用。新法律也规定那些违反法律者受到严厉的惩罚,但这不应该分散我们对这种前瞻性和进步行动的赞赏。
(本文是笔者摘译自<雅加达环球报>的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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